Ghana
Western Africa · GH · 11 生效条约伙伴
税务信息
| 企业所得税 | 25% |
| 个人所得(最高税率) | 35% |
| 资本利得 | 0% |
| 增值税/商品及服务税(标准) | 15% |
| 税收制度 | worldwide |
| 居住门槛 | 183 天 |
| 离境税 | 不 |
税务居民身份
- 不拥有加纳境外永久住所,且在纳税年度的整个评估年度居住在境外住所的加纳公民,应被视为该纳税年度的居民。
- 在加纳的居留时间在任何一个开始或结束于评估年度的12个月期间内累计达到183天或以上
- 在评估年度期间被派往国外的加纳政府雇员或官员
- 在加纳拥有永久住所,但临时离开加纳不超过连续365天的加纳公民
非公民通常可以通过离开并保持在 183 天的门槛以下来停止居住,但加纳公民如果保留加纳的永久住所或离开时间少于 365 天,则仍为居民,因此切断税务联系通常需要同时离开并放弃加纳的永久住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