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lovakia
Eastern Europe · SK · 70 生效条约伙伴
税务信息
| 企业所得税 | 24% |
| 个人所得(最高税率) | 35% |
| 资本利得 | — |
| 增值税/商品及服务税(标准) | 23% |
| 税收制度 | worldwide |
| 居住门槛 | 183 天 |
| 离境税 | 是的 |
税务居民身份
- 在斯洛伐克注册的永久居留权(trvalý pobyt)
- 在斯洛伐克的居住:可供使用的住所,并非仅用于临时使用,并具有表明永久居留意图的个人和经济联系
- 在日历年内在斯洛伐克实际居住至少 183 天(任何居住天数均计入;但仅为学习或健康治疗目的的居住除外)
- 决胜规则:如果根据税收协定在其他地方也有住所,则在不被视为另一缔约国税务居民的情况下,住所可分配至斯洛伐克
结束斯洛伐克税务居民身份通常需要放弃永久居留权或普通居留权,并将停留天数减少到183天以下,但您还必须确保您在其他地方成为税务居民,否则根据国内规定,您仍可能被视为斯洛伐克税务居民。与纯粹的天数计算系统相比,向税务局正式注销登记以及仔细遵循条约的“决胜规则”会增加一些复杂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