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的税务居民身份
如何成为税务居民——以及如何脱离税务居民身份。
如何成为税务居民
通常在一年内居住 183 天以上 — 或以下任何一项:
- 在日历年内实际居住超过183天
- 根据《所得税法》的通常居民
硬 获得居留权
没有投资或数字游民签证计划;自费的外国人必须首先免签证入境作为访客,然后在金斯敦亲自向总理办公室申请居留许可(通常与工作、商业、家庭或长期居留相关),依据标准的居留/工作许可规定。
如何打破居住权
容易离开官方指南指出,居住权以天数计算,因此离开并保持在阈值以下是停止居住的主要方式。所示规则并未表明存在会使某人在离境后仍需纳税的公民身份、住所或长期退出制度。
“Residence in terms of personal taxation, refers to an individual who is physically present 183 days or more in a calendar year.” —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Income Tax Act (Cap. 435)
估算 — 与链接来源核实。 参见方法论。